关于2021年上期差旅费报账相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因上年度非税结转资金即将下达,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在7月8日前将所有未报销的差旅费递交计财处进行报账,2021年下期原则上不再受理2021年7月1日以前的差旅费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