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钟卫香 沈博雅)12月4日下午,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在明德楼报告厅举行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暨法学实践教学特聘教授聘任仪式大会。校党委书记陈弘、校党委副书记唐艳明出席并为特聘教授颁发聘任证书。
永州市法制办主任刘功文、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和平、永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程晖等担任我校法学实践教学特聘教授,旨在进一步推动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突出地方院校法学实践教学特色,为学生搭建法学实践教学平台,提升我校法学专业人才的素质与能力,更好地履行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能。
高和平表示,应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培养有思想深度、有知识广度、有实践力度的三维法律人才,他期望通过合作,携手共进,推进校地合作取得预期效果。
陈弘对永州司法委员会对我校法学专业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学专业校外特聘教授实践教学经验丰富,不仅有益于我校法学专业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推动我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法律专业老师与校外特聘教授同心同德,努力把法学专业办好办强。
陈弘与零陵区法院副院长郭庆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服务中心共同揭牌。
仪式结束后,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校外特聘教授对法学实践教学进行深入探讨。座谈会上,校外实践教学特聘教授围绕法学专业在教学目标的设置、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摆脱学生与社会脱节的教学现状,实现教学理论与实践操作的有效结合,对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实践性、操作性、实务性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1503班刘昊菁同学全程参与这次会议,她感慨:“法学实践教学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是理论教学所不能及的,不仅鼓励学生学习奋进,也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开拓捷径。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应不负学校和学院的关怀,早日成长为实用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