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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08:40: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突出规则立德,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法纪意识,坚守师德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大力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全面夯实师德师风建设基础,我校定于 5 月在全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在编在岗和各类聘用教职员工,做到教育对象全覆盖。

教育内容

1.政策法规专题学习。重点围绕教育家精神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教师底线,规范职业行为。具体内容见附件2《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参考资料(高校版)》。

2.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近期我省发生的重大负面案例以及各地、各单位出现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为鉴,特别是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思想陈旧、教育评价失当、主体责任缺失、教学行为失范、法纪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对照反思,查摆单位在日常教育管理、纪法知识学习、相关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短板差距,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师行为规范体系。具体内容见附件3《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汇编(高校版)》。

三、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参考资料(高校版)》电子稿、纸质稿均全体教职员工人手一份,并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地认真学习。各单位要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组织观看《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汇编(高校版)》,并开展以上两个教育内容的学习研讨活动。请各单位将组织学习和研讨活动的原始会议记录及学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在5月24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22办公室陈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暨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本次专题集中学习的统筹推进,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教师对党规党纪、教纪教规等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全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专题纪律教育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及时巩固集中教育成果,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的教育督导相结合,切实遵守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同时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等结合贯通,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严明纪律护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通知》  

2.《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参考资料(高校版)》

3.《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汇编(高校版)》

4. 九州·体育教职员工师德教育学习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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