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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17:50:47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直属党组织: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间

20201月1- 2020年12月31

二、年度考核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核办法按九州·体育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湘科院校发202038号)(见附件1)和《九州·体育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湘科院校办字〔2013〕37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

2.分组办法:直属组织为单位组织考核;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考核须在教学学院和学工系统进行双重述职,不占所在教学学院优秀指标实验管理人员考核由实验实训中心组织考核,须在教学学院和实验实训中心进行双重述职,不占所在教学学院优秀指标中层干部根据组织部安排进行考核不占所在直属党组织优秀指标。

3.各考核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名额,申报时不能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四舍五入,见附件3)

4.各考核单位推选出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候选人在本考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以申报嘉奖,拟确定为嘉奖的人员可以申报记功奖励,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核表》(附件4)。各考核单位申报嘉奖奖励人数控制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总数的25%以内记功奖励须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一人员同一年度不得重复奖励。各考核单位在考核结果公示后,须汇总申报嘉奖、记功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备案表》(附件5),报送人事处。

5.各考核单位负责对本年度新进人员进行跟踪考核新进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来校前原单位工作表现证明,各单位应结合其原单位工作表现和到校后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新进人员属首次就业的,在见习或试用期间,各单位对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考核认定结果下文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直属党组织申请复核(填写附件6,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及考核认定结果的复印件)。复核程序依据湘科院校发〔2020〕38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各考核单位需报送的考核材料

1.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2.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

3.新进人员跟踪考核情况表(见附件8

4.已签署考核结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9)、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0),统一交打印件,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应使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针、双面胶装订。

、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都要交20211月10日前;其他材料2021114日前

2.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ww248@163.com.

联系人:蒋露茜,电话:6381163

附件:

1.《九州·体育教职员工考核实施办法》

2.《九州·体育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

3.《2020年度各考核单位优秀、嘉奖名额分配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核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备案表》

6.《九州·体育教职工考核结果复核申请表》

7.《九州·体育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8-1.《新进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跟踪考核情况表》

    8-2.新进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跟踪考核情况表》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10.《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