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九州·体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科院校发〔2024〕19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体在编和编外聘用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与临时工)均应在校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初次认定、调入认定或评审(含转评)等类型进行申报。
(二)初次认定对象为未取得过专业技术职称且进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认定层次、认定类别和认定要求等内容详见《方案》中附件13《九州·体育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办法》的规定。
(三)调入认定对象为进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外单位进校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须申报调入认定经学校确认有效后方可申报更高一级职称,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四)从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 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现有职称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要求不一致的,均须先申报同级转评通过后方可申报更高一级职称,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五)2024年12月31日(含)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但已达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参评。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携申报材料到学科(专业)归口的教学学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对岗分类申报。2024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全面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本年度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认定(不含调入认定)和评审(含转评)申报人员均须按照《通知》中附件1《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的要求,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在9月30日前登录完成账号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和申报材料上传审核等流程。
(二)推荐单位测评、公示、推荐。推荐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材料审核员。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工作,组织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单位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三)集中核收申报材料。申报初次认定和调入认定人员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行政楼513办公室),申报评审(含转评)人员于2024年10月22日-24日将评审申报材料报送集中核收地点(行政楼513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中申报评审(不含转评和认定)人员须与学校预签《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合同书》后方可受理申报。
(四)评审缴费。从2024年起,职称评审缴费原则上由个人通过非税系统网上缴费,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个人缴费操作手册》的规定登录“湖南非税”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完成缴费。职称评审(含转评)收费标准:高级600元/人(评审费400元+面试费200元)、中级215元/人、初级110元/人。申报认定不收取费用。缴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面试答辩。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课题项目、进校经费、业绩成果等)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含)。申报材料中年度考核、教学时量、教学效果等所规定的考察年度均按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年度为2023年度。各类业绩成果必须与其所申报职称专业一致,一致的业绩成果才能作为有效的评审材料,否则不认可为有效材料不计分。
(二)个人申报材料要求按《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执行。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申报材料的分类装订及整理装袋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齐全。
(三)推荐单位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要严把资格初审关,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审核员逐一审核原件后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须在10月24日前将推荐工作小组及审核员名单、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学院(学生工作部)××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综合报告》、推荐会议纪录、公示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校职改办备案存档。
五、岗位职数
根据2024年职称申报摸底统计测算和学校岗位设置及实际聘用情况,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岗位职数为:正高15个左右、副高29个左右,在空岗充足情况下给足中级和初级评审岗位职数需求。具体岗位职数根据申报资格审查合格情况确定后另行公布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年度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计划表》(附件3)。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下载并迅速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含请假和在外挂职学习进修人员)。逾期未交材料者按不申报处理。因各单位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单位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校职改办:0746-6381163
联系人:郑锐(15274623693)
2024年职称工作QQ群:983614989
电子邮箱:szzc514@126.com
附件:
1.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2.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3.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计划表
4.申报表格材料
九州·体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2:
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认定人员须提交材料
(一)初次认定材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须提交电子稿)。
2.初次认定职称人员花名册(仅须提交电子稿)。
3.认定支撑材料(仅须提交电子版或拍照扫描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和非高校教师系列初次认定者无须提供);
(3)硕士申报初次认定业绩材料(申报初次认定初级和博士初次认定中级者无须提供);
(4)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调入认定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调入认定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须提交电子稿)。
2.调入认定人员情况一览表(仅须提交电子稿)。
3.认定支撑材料(仅须提交电子版或拍照扫描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现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现职称证书或职称资格确认文件;
(4)现职称聘书或聘任文件;
(5)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业绩材料;
(6)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评审人员须提交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种类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
(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学历;
(2)推荐单位要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对学历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需调阅毕业生登记表查证;
(3)职称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分支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辅导员除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十三个一级学科门类,同一一级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分支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专业和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无须提供。
3.任现职的职称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19-2023年,博士申报副高至少近两年)的考核表,申报中级职称提供任现职以来近四年(2020-2023年,硕士申报中级至少近两年)的考核表。
5.“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仅申报双师双能型职称人员须提供)。
6.讲座或会议主旨发言证明材料(仅申报正高职称人员须提供)。学术讲座须提供由科技处备案的讲座登记表。
7.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非破格人员无须提供)。
8.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非该类人员无须提供)。
9.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未受处分无须提供)。
1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业绩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综合表现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分别单独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份,A3双面打印,单放不装册,须提交电子稿)。
3.个人述职报告(申报高级人员一式5份,申报中级人员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分别单独装订)。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履职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工作中的问题、学习情况及今后设想等,2000字以内。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5.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不装订)。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九州·体育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个人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的回顾、分析和审视,500字左右。
6.师德业绩表现材料。师德师风相关奖励证书和先进事迹报道等已验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7.进修培训佐证材料。国内或国外访学、留学和培训进修的选派文件、合同、协议、签证、往返交通凭证、留学证明等。
8.外语水平材料复印件。以下项目可作为外语水平的有效材料: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标准(不低于50分),申报正高级要求A级、副高级要求B级、中级要求C级。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5)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6)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9.计算机水平材料复印件。以下项目可作为计算机水平的有效材料: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数量模块合格,申报高级要求通过3个模块,中级要求通过2个模块。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10.继续教育材料。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出具近五年省人社厅开具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2019-2023),其中专任教师还需同时提供教师发展中心开具的近五年职业能力发展培训学时认定单(2019-2023)原件。
11.人才计划入选证明材料。提供入选证书或者入选文件复印件。
12.年度考核加分材料。任现职以来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3.党支部书记工作证明材料。须在登记表中详细列明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的支部名称、起止时间和年度考核结论,由基层党组织签署鉴定意见并报学校组织部签署备案意见。
·教育教学
1.完整原始教案(单放)。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中为本科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技术专业职称的须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实验报告)。
2.一学年的原始课表。
3.教学反思。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以内。
4.主持或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材料。
5.主持或参与教学项目材料。
6.教学成果获奖材料。
7.教学技能获奖材料。
8.指导学生活动材料。
(1)指导学生主持课题材料;
(2)指导联培硕士学习材料;
(3)指导学生发表论著材料;
(4)指导班团获得荣誉材料;
(5)指导学生比赛获奖材料。
·科研业绩
1.《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1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单放)。
2.代表作原件(单放)。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体现申报者专业能力和水平的论文、专著、专利、作品等代表性成果(申报高级不超过2项、申报中级1项)。提交论文代表作须提供知网、万方或维普等数据平台的查重报告(国外期刊论文提供收录检索证明),提交著作代表作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pdc.capub.cn/)的CIP查证截图。代表作提交原件,在代表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醒目的标签标明“***代表作1”、“***代表作2”。
3.论文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提供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的复印件(国外期刊论文提供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须推荐单位核准盖章。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是我校教师的,经协商后只能一人使用,需附双方签字确认的《论文使用承诺书》。
4.著作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代表作以外的著作(含译著),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的复印件。
5.作品产品复制件或证明材料。
6.科研项目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纵向项目课题提供立项文件、结项文件和结题证书。横向项目提供项目合同或文件、经费进账证明材料。
7.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奖励证书或获奖文件等。
8.成果转化材料已验证的复印件。专利证书及转化合同、批示文件等。
·单独评审业绩
1.教师教育类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增设评分项目材料。
(1)中小学一线实践教育服务证明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2)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证明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增设评分项目材料。
(1)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2)主流媒体发表教学参考资料和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3)主流媒体发表网络文章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4)高校思政课数字化资源评选竞赛获奖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5)入选思政课荣誉称号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3.专职辅导员增设评分项目材料。
(1)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2)主流媒体发表教学参考资料和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3)主流媒体发表网络文章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4)辅导员大赛获奖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5)入选辅导员荣誉称号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6)指导学生入选大学生荣誉称号材料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量化评分统计表》(1份,A3打印,须提交电子稿)。
2.《专业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仅须提交电子稿)。
3.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整理及要求
1.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材料须真实、规范、完整、一致,不得漏项。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复印材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除上述注明单独装订和单放的材料外,为方便专家审阅,评审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分别装订成两册,《业绩评审材料》可按“业绩评审材料(综合表现)”、“业绩评审材料(教育教学)”、“业绩评审材料(科研业绩)”、“业绩评审材料(单独评审业绩)”四类依序分别归类后装订成1册(中间用各类材料目录间隔开),若业绩评审材料过厚也可按类别拆分成2-4册分别装订。无须装订的材料单独放入送审材料袋内。
3.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粘贴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类型、申报职称及申报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实验技术的须注明专业方向)的封面。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送审材料原则上装入1袋,最多不超过2袋,材料袋使用由学校统一制发的牛皮纸档案袋,由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行政楼521办公室)免费领取牛皮纸档案袋发放给申报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