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的通知》(永发改能审〔2012〕301号)精神,现就申报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六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工作时限截至2012年10月20日,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三年以上);
2、熟悉有关节能评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节能评审类似的实践经验;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胜任节能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58岁;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于9月27日之前到人事处师资科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复印件。
三、建立专家库
市发改委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的节能评审业务、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经研究确定纳入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享有节能评审专家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申请表》
人事处
2012年9月21日
附件:永州市节能评审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