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83号)精神,现将我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和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人员:
欧光川 刘志壮 王衡霞
二、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人员:
1.学科带头人:潘剑锋 魏大宽
2青年骨干教师:
2008年度:杨再喜、杨军、乐伶俐
2009年度:林依勤、赵全友、易斌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验收检查对象:
1. 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2.验收检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两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登记表》(一式六份);
(3)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两份,由个人从学校角度撰写);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5)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二份)。
(6)《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式两份)及Excel数据电子文档(发送至rsc307@163.com)。
(二)年度考核:
1. 考核内容:2009年度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2. 年度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带头人: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
②《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式两份)及Excel数据软盘(发送至rsc307@163.com)。
(2)青年骨干教师: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
②《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式两份)及Excel数据软盘(发送至rsc307@163.com)。
四、时间要求和表格下载地址:
1. 所有材料请于5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至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办公室(信息楼307室)。
2.相关表格见附件。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是我省、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未接受验收考核的培养对象,应提交本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否则,将由省教育厅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人 事 处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