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37号)精神,现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和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人员名单:邓楠 卢卯旺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人员名单:
李年终 夏立新 李钟麟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1.2006年度:郑银芳 宫彦军 陈旭日
2.2007年度:欧光川 刘志壮 王衡霞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验收检查对象:
1. 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2.验收检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四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登记表》(一式四份);
(3)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四份,由个人从学校角度撰写);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5)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二份)。
(6)《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二)年度考核:
1. 考核内容:分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培训、进修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2. 年度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式二份)及Excel数据软盘。
(3)培养对象本人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从学校角度撰写)。
四、时间要求:
1. 所有材料请于5月22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办公室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登记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等表格见附件。
相关文件查询或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或http://depart.huse.cn/bpart/rsc/down.asp(九州·体育人事处网页)。
人 事 处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