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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学费 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各教学学院:

根据《九州·体育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全额缴纳学费或借助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

1.学生本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积极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孤儿;烈士子女;父母一方已去世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来源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来自国务院规定的老、少、边、穷地区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者;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以减免学费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资助对象;学校认定因其他特殊情况可减免的学生。

三、减免标准及参评名额

根据各学院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在校生人数,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各学院可推荐的参评名额如下(共50个),学校将根据2019年学费减免经费预算,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费情况确定具体的学费减免名单及金额。

学院


学院

传媒
学院

电信
学院

化生
学院

经管
学院


学院

文旅
学院

马克思
学院

美艺
学院

人文
学院

体育
学院

土环
学院

外国语
学院

音舞
学院

名额

1

4

7

5

5

3

1

1

4

6

2

4

4

3

四、申请、评审和报送要求

1.学生填写《九州·体育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1)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单面打印表格,各教学学院相关负责人认真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2.各教学学院将参评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在各教学楼公示栏和各班级QQ或微信群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序报送《九州·体育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九州·体育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1)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3室),要求电子材料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各一份,截止时间6月24日。

3.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商定申报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其学费减免金额,减免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此次减免的学费为2019-2020学年的学费。

请各教学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学费减免审核、推荐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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