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7年科研项目和成果登记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2017年科研项目的登记
请详细、准确填写附件1中表格各项,以便与教育部相关统计工作对接。
二、2017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
(一)统计范围
1.本年度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没有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一律不予登记;2016年漏登的可进行补登。
2.成果类别:
(1) 学术论文、著作、规划教材、艺术作品;
(2) 获奖成果;
(3) 专利;
(4) 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成果材料
(1)请详细填写附件2中著作、论文、获奖、作品和专利统计表中各项(时间请统一按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