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九州·体育关于加强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湘科院党政办通[2018]6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培训,现面向全校遴选教师发展培训讲师。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教学工作,学风严谨,对于担任培训的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能保证质量完成该课程的教师培训任务。
3、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拟讲授课程指南
教师职业发展类
1.师德师风
2.教师行为规范
3.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4.大学生学习心理与教学策略
5.课堂有效交流与沟通
6.教师仪态塑造与形象管理
教学理念与方法类
7.课程思政
8.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与实施
9.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
10.研讨式教学/对分教学法
11.创新创业教育
12.学生学习评价
13.基础教育学科教学
信息化教学类
14.混合式教学
15.慕课、私播课和翻转课堂教学组织与实施
16.教学PPT设计技巧/慕课开发/微课制作
17.新软件、新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
18.智慧教学实践
文化素养类
19.传统文化与地方文化融入课堂
20.文化沙龙(主题不限)
三、授课要求
1、内容兼具前沿性和实用性。能够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法和手段,亦能解决现实的教育教学问题。
2、教学方法突出案例教研。把教育教学中现实问题作为案例进行分析, 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具体的改进与发展的对策。
3、教学过程突出研讨和反思。教学设计和教学活动组织能促进指导老师、培训教师之间相互交流,让教师充分参与,在研讨中形成共识。
四、权益与义务
1、为入选的教师发放聘书,聘期两年。
2、教师发展中心在对外开展永州地区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对内组织校内教师发展培训时,优先选择被聘培训讲师授课。
3、培训讲师开展校内教学发展活动每场次酬金按《关于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工作的实施办法》湘科院校发〔2018〕30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发放。进行校外培训的劳务酬金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4、培训讲师在聘期内由教师发展中心选派,优先参加校外教师发展培训学习的相关活动。
五、申请与材料提交
具备基本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填写《教师发展培训讲师申请表》(附件1),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人选。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周迪民邮箱。
联系人:周迪民(教师发展中心210室)
电话:13974639795 QQ: 22207181
邮箱:22207181@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