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党总支:
为了做好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按计划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现就做好报送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工作和统计大二、大三两个年级已经参加培训但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名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符合2016年上半年入党的发展对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及时报送组织部。包括以下对象:
1、已参加学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取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填好名单统计表,上报组织部;
2、符合发展对象条件,未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的发展对象,按照学校下达的指导额度,上报组织部。
二、上报名额,严格按照学校下达指导额度(见附件),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
三、上报要求,严把质量关,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由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名单,报总支审核,再报送学校组织部备案批复,切实将优秀的发展对象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四、上报时间。发展对象名单报送工作和统计名单报送工作请于 2016年4月22日16:00前报送组织部714室,过期报送将不纳入本次发展范围,请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及时组织落实上报工作。
五、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报送人员情况落实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
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3日
附:
2016年上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分配表
序号 |
教学学院党总支名称 |
计划培训名额 |
备注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
46 |
|
2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 |
33 |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4 |
|
4 |
体育学院党总支 |
9 |
|
5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22 |
|
6 |
传媒学院党总支 |
28 |
|
7 |
理学院党总支 |
16 |
|
8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
52 |
|
9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
26 |
|
10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
29 |
|
11 |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
18 |
|
12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
30 |
|
总计 |
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