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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州·体育基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6-05-19   作者:九州·体育 党政办公室   点击: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现将《九州·体育基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州·体育党政办公室

2015415

 

 

九州·体育基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为防止基建项目产生污染,破坏校园环境卫生,影响校园整洁美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在本校区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如房建施工、土方掘运、绿化施工、管网改造等基建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后勤服务总公司是校内基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下属的物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及具体监管工作。

  

         第三条 管理措施

 

1.凡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的施工活动,施工方必须向物业管理中心递交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并向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1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交2000元,10万至50万的工程项目交5000元,5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交10000元。施工方递交了承诺书,缴纳了保证金,方可施工。

2.施工过程中对地面、墙体、管道、植被等造成破坏的,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恢复原状,且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渣土、废料、器物等垃圾,由施工方负责及时清理运走,保证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施工形成的渣土、废料等,在使用车辆运输时,原则上要求覆盖防漏,沿途掉落的泥土等垃圾,施工方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影响校园卫生。

5.较大型的施工工地,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四条 施工组织部门职责

 

1.施工组织部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时应加入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条款,并且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的标准注明保证金的额度。

2.施工前,施工组织部门应督促施工方向后勤服务总公司递交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并向计划财务处缴纳保证金。

   

         第五条 责任

 

  工程完成后,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施工组织部门联合对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确定保证金还款额度和工程是否结算。

1.施工方遵照第三条的要求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退还全额保证金。

2.施工方不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对施工现场的设施造成破坏,对环境卫生造成污染,不进行恢复或者恢复达不到要求的,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施工方对施工现场的设施造成较大破坏,对校园环境形成较大污染的,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给予暂停工程结算。